2023级新生办理户口迁入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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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爱的同学们:
您好!办理户口迁入前,请认真阅读以下户口迁入说明。
一、填写时间:8月1日(周二)— 9月10日(周日)
二、填写网址:登录校内信息门户 https://portal.pku.edu.cn 后搜索“我的户口卡”(点击进入填写)
三、户口迁移注意事项:
1、北京“家庭户口”生源学生不用填写系统
2、对于我校当年录取的非北京市家庭户口的学生,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,学生在校期间户口性质为学生集体户口(限制迁移户口),户口迁入我校后,毕业前不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。
3、新生需自带由当地派出所签发的本人《户口迁移证》(京外)或者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(京内)开学报道当天提交到院系。
4、新生的落户工作需要经过北京市教委和海淀公分局审批后才可落户,一般于入学当年寒假前完成,因落户过程较长,请将《户口迁移证》或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拍照留存或复印留存备用。在此之前如需办理身份证、护照、签证、银行等业务的学生请在原籍或本科院校开出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。
5、持户口迁移证的学生,请用黑色水笔在右上角写明本人所属“2023级院系”、“2023级学号”、“身高”、“血型(不知不写)”、“电话号码”、“迁出地所属地级市”。
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学生,请用黑色水笔在户口卡右上角写明本人所属“2023级院系”、“2023级学号”、“身高”、“血型(不知不写)”、“电话号码”。
6、落户期间户口迁移证处于流动状态,无法开具任何证明和使用。
7、特殊情况学生请持户口迁入材料于工作日时间到保卫部办理。
  
  
保卫部
2023年7月15日